按編:我有時後很羨慕無名可以分類,因為像這樣的濫情文字,我可以全部收在一個目錄裡,名稱我都想好了,就名作「文藝少女之故作浪漫與風花雪月」
有一回我跟朋友去湖邊坐船,船行很慢,水聲淙淙。她跟我說道:「水聲真是好聽。」我當下覺得她當初放棄文學去念MBA真是埋沒人才,我們又少了一個暗藏潛力的文學家。
我很喜歡夜裡下雨的聲音,倫敦常下雨,特別是深夜裡。或疏或驟,或急或久,打在窗簷上,怎樣聽起來都很可愛。夜雨裡,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好。大雨裡長談,覺得真心,細雨裡看書,別有體會,急雨裡,可以藉口休息,雷雨裡,想念誰都驚心動魄。
不比下雪,太安靜了,一夜無聲,一早醒來才發現滿地積雪,恍如隔世。下雨天,是很喧鬧很世俗的,雨聲真實的打在人間的屋頂上,我喜歡這種親切之感。
2005年7月31日 星期日
2005年7月29日 星期五
上海多少舊事
昨晚重讀了張愛玲的「色,戒」。1952她離開上海暫居香港,1955從香港到美國,1979「色,戒」發表於中時人間副刊,八0年代收入選集。相隔27年,那是她最後一次寫上海。在序裡她自言:
「這小說集裡三篇近作其實都是一九五0年間寫的,不過此後屢經徹底改寫,相見歡與色,戒,發表後又還添改多處。.....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,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些年,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,與改寫的歷程,一點都不覺得這期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。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。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憶,只是當時已惘然了。因此結集時題名惘然記。」
「色,戒」的基調延續了張愛玲一貫的書寫,在轟轟然的時代,擾攘的背景裡,說著一個又一個帶著腐敗氣味的愛情,像一千零一夜裡的絕代佳人一樣,沒完沒了,因為故事的盡頭就是死期。城市設定一如往常,政治暴力從香港到上海,從上海到租界,愛情成了荒蠻原野上的競技場,活下來是劫後餘生,如白流蘇,犧牲了是狩獵之道,如王佳芝。
這裡說的是一個諜對諜的角力故事,愛國學生設下了個美人計,要王佳芝行刺汪政府內部掌重權的易先生,沒想到最後美人變計放走了獵物。他驚駭之餘,也慶幸雖到中年,竟得如此紅粉知己,了無遺憾到不知道該怎麼表示,那就只好殺她滅口,成全她那一瞬裡因愛情連信念都願意背叛。
字裡行間,可以看出張愛玲是寫得很費力的,這樣的情節寫的太清淡,跟報紙新聞沒什麼兩樣,寫的太濃重,又成了好萊塢式的東方密諜。寫他們在印度人開的珠寶店裡挑鑽石,很有末日愛情的蒼涼。陰暗的店鋪,燦亮的珠寶躺在黯淡褪色的絲絨木盒裡,木頭地板上鋪著牡丹花波斯地毯,大朵的開著,從鏡子裡看過去總以為繁花錦簇,沒有盡頭。
其實是有的,王佳芝死了,政權易臺。張愛玲遠走美國,回頭寫上海,三十年前多少舊事,也不過搶下來這點卑微的真心。感時的作品現在看來是遠得多了,讀了那麼多遍,雖喜愛,但對於她寫的時代氣氛還是茫然,很像她說的蕭條異代不同時。
2005年7月26日 星期二
2005年7月24日 星期日
傷口體質
很早我就知道自己是傷口體質,再小的傷口,都可以刻骨銘心。曾經夜裡被蚊子咬,又癢又痛的醒來,擦藥也無濟於事,竟然氣的哭了起來,那時還真是不可思議的幼稚。就算蚊子只是從我皮膚上輕輕走過,我也得為此破皮流血,最初是癢的痛苦,再來是傷口的痛苦,最後留下難以淡去的疤痕。小時候,我的手腳沒一處不提醒我外來的威脅,因為太多怵目驚心的紀錄。旁人看到我皮膚上殷紅的傷勢,絕不敢相信那是蚊蟲咬傷,至少不覺得那是他們認識的蚊子。
人的可塑性是很高的,我漸漸學著與傷口體質和平共存。如果因為痛養而無法入睡,就起身看書,把你吵醒跟你哭訴皮肉之苦。開發各種奇妙的藥膏跟除疤劑,把指甲剪的極短,以致於不易抓傷。或想辦法自我催眠分散注意力,忘記傷口的存在。然而最可恨的還是那些頑固的疤痕,似乎對於過去的苦難惦惦不忘,絲毫不願意隱瞞。我的右小腿上有個三公分左右的疤,是在泰國得到的毒蚊紀念品。那時你覺得我太大小姐脾氣了,太陽下走幾步就抱怨喊累,非常可惡。我委屈的喊道,要是你重感冒,又被蚊子咬,腫成這樣,難道你會很開心嗎?約莫是傷口看起來很駭人,後來得到了公主般的待遇:每天下午都待在雙聖裡吃冰淇淋,不必到海邊曬太陽或游泳,半夜傷口不適而吵醒你,你也會耐心安慰。
人的可塑性是很高的,我漸漸學著與傷口體質和平共存。如果因為痛養而無法入睡,就起身看書,把你吵醒跟你哭訴皮肉之苦。開發各種奇妙的藥膏跟除疤劑,把指甲剪的極短,以致於不易抓傷。或想辦法自我催眠分散注意力,忘記傷口的存在。然而最可恨的還是那些頑固的疤痕,似乎對於過去的苦難惦惦不忘,絲毫不願意隱瞞。我的右小腿上有個三公分左右的疤,是在泰國得到的毒蚊紀念品。那時你覺得我太大小姐脾氣了,太陽下走幾步就抱怨喊累,非常可惡。我委屈的喊道,要是你重感冒,又被蚊子咬,腫成這樣,難道你會很開心嗎?約莫是傷口看起來很駭人,後來得到了公主般的待遇:每天下午都待在雙聖裡吃冰淇淋,不必到海邊曬太陽或游泳,半夜傷口不適而吵醒你,你也會耐心安慰。
2005年7月15日 星期五
空的房間
回到倫敦,宛如我第一次來。剛搬家,空房間裡堆著箱子行李。這讓我想起第一晚到Mile End的情景,那時有點悲慘,在午夜的大雨裡,拖著近三十公斤的行李找宿舍,我想在門房躲雨,他以快要下班的理由拒絕我,我擅長迷路,來回問了好幾次路,警衛以不能擅自離守為由,繼續看他的電視。我永遠記得她,Dorothy看我全身濕透,跟一堆行李站在路邊,氣的衝進去跟警衛大鬧,把他拉出來,非要他帶路搬行李不可,監工到警衛幫我安頓好一切為止,離開前她給了我兩顆蘋果跟一瓶Diet,我笑了,我最愛的,就是蘋果。那晚我沒睡,也很配合留學生剛離家的情節,掉了幾滴眼淚,之後卻不太願意想起這一段,連那點溫暖都讓我覺得酸澀。
一進門,突然間我還以為我又回到了最初的地方。當然一切是兩樣的,但是我很願意用當時的簡約方式生活,那些裝飾用,取悅用,或製造安全感用的,都留在箱子裡,我要學著在空位裡體驗踏實,學著不害怕沒有。然而仔細看來,我離家徒四壁的瀟灑還遠得很,書架上除了寫論文的書,還多了兩本我們一起旅行的相本,窗簾上偷偷的掛起我們在泰國精挑細選的串燈,你的相片還是捨不得不擺在桌邊,衣櫃中清一色的夏季衣服,卻多了一條你挑給我的圍巾,你給我的Paddington Bear躺在沒有床單枕套的床上,從箱子裡一封封找出你寫的信,疊好以便閱讀。
故做清修,這些東西我卻離不開,原來,愛情是種奢侈品。
隔著幾千哩,我正在為你揮霍空間,而時間亦如是。
一進門,突然間我還以為我又回到了最初的地方。當然一切是兩樣的,但是我很願意用當時的簡約方式生活,那些裝飾用,取悅用,或製造安全感用的,都留在箱子裡,我要學著在空位裡體驗踏實,學著不害怕沒有。然而仔細看來,我離家徒四壁的瀟灑還遠得很,書架上除了寫論文的書,還多了兩本我們一起旅行的相本,窗簾上偷偷的掛起我們在泰國精挑細選的串燈,你的相片還是捨不得不擺在桌邊,衣櫃中清一色的夏季衣服,卻多了一條你挑給我的圍巾,你給我的Paddington Bear躺在沒有床單枕套的床上,從箱子裡一封封找出你寫的信,疊好以便閱讀。
故做清修,這些東西我卻離不開,原來,愛情是種奢侈品。
隔著幾千哩,我正在為你揮霍空間,而時間亦如是。
2005年5月27日 星期五
London impression


你來,故我得兼差當個不具專業水準,方向感極差,效率低落,情緒暴躁的劣質導遊。不過在London待了這些時,大抵就你在這段期間最為清醒,連幾點日落都刻骨銘心的記著。兩個人走在街上,我總有些自卑的負氣,為我漫不經心的毛病,幾乎到了危在旦夕的地步,這點你是相當看不起的,我就是知道,所以一路上自怨自艾的磨難著你。
地圖總是反著看,出個門至少忘一件東西在家裡,半年前才去過的希臘餐廳,一小段路上來回走了好幾次終於豁然發現,在來了不下十次的St. Paul繞了四五圈終於找到地鐵站,期間莫過於Trafalger Square及National Gallery,我一番深信不疑的胡言亂語終於得到你正義的推翻,Nelson是站在高柱上叱吒海權時代的英雄,Trafalger是戰爭名,必也正名乎。小奸小壞的行徑如下,在大英博物館裡仗著肚子餓強行離開,每天意志堅強的賴床不肯早起,因找不到洗手間而放棄的Regent Park,在Windsor Castle莫名其妙的鬧著要回家,以及在Harrods裡困於一把眼淚一把鼻涕重感冒的我而鎩羽而歸。兩個人旅行,一半的時間用在如何言歸於好。
陪你走過這些我早已走過數次的風景,熟悉的路線裡異樣的陌生,我在心底驚心的訝異著,原來這裡是這樣呀....卻故做鎮定的告訴你這裡是哪裡,來龍去脈,如此這般。這張照片是在 Tower Hill拍的,我雙手緊握撐在口袋裡,鼓著臉,理直氣壯人字樣的站著,很有天真的自信,但還是藏不住一臉新鮮而無知的喜悅。
2005年5月18日 星期三
啊!這是巴黎---Amelie Le Fabuleaux

Amelie from Monmartre

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Amelie戴著舞會面具藏身街角,監視電話亭。啊,原來在巴黎可以打給公共電話:某天路過電話亭聽見鈴響,發現有通找你的電話....大概是這個樣子,我笑了,為了巴黎人天真而沒有頭緒的浪漫。充滿驚奇電話亭,人心叵測的蔬果攤販,咖啡店裡甜美謎樣的女服務生,迷戀用湯匙敲碎焦糖布丁表面的聲音,四處蒐集快照的無所事事巴黎男.....蒙馬特小鎮裡的法國式的香頌愛情,如此迷你輕巧而通俗。這部電影造就了我對巴黎的迷思--在街角偶遇幸福事件,啊,這就是巴黎!
後來我去了巴黎。(一般這麼起頭時,總令人有不祥之感,其實不是的。)
首先,最有意義的覺醒,巴黎的街道上沒有音樂,行人也不會突然跳起雙人舞來。次要的發現是,巴黎不可思議的廁所,去過了巴黎,這世界上就再也沒有可以嚇退你的廁所。巴黎的洗手間 ,下班後週六日公休,大門深鎖加上號碼鎖,稍稍乾淨的要付費,沒有空調,故惡氣沖天,或沒有門,故要勇氣百倍,或沒有水,故要強迫自己忘記衛生禮儀,或突然消失....所以我在當代最精緻雄偉的工藝建築Effel Tower下,面臨找不到洗手間的窘境時,我才恍然領悟巴黎的浪漫精髓----沒有所謂的為什麼,Ah! This is Paris。
特別要為電影而說的是 Zoe in Monmartre。
那天下午我們在餓得發昏體力不濟的狀況下,爬上一座小山城,那裡有滿山遍野的陽光,以及滿坑滿谷的觀光客。我的遊伴勤奮的學習旅遊書上的"eat your word"之後,成績蜚然的用法文點了兩道菜,淡菜與雞。得意不久,直到後來我們發現餐廳裡所有的人都吃這兩道菜,而餐廳似乎也只有這兩道菜。不過當我看著對方埋頭苦吃著有生以來我不能想像的多的淡菜山時,突然感到意義深遠,或許,我們今年再也不會吃淡菜了。
在聖心堂時一陣雨把眾人趕下山,我們沿著小徑而下,路的左邊已淹成涓涓小溪,右邊是塵沙漫天的工地。我們走著聊著爭吵著:「那個泡芙很便宜。」「不准買。」「為什麼,才一歐。」「所以很難吃。」「妳以貌取人。」「你來者不拒。」「才一歐,難吃也值得。」「什麼?」「我要買。」「隨便你。」
兩個人坐在有小孩瘋狂踢足球的公園裡的長椅上,吃著甜膩恐怖的閃電泡芙。「早就告訴過你了。」「才一歐,難吃也很划算。」球不時朝他們飛來,突然間她將泡芙搶了過來丟進一旁的垃圾桶裡「這麼難吃,不准吃。」「那是我的閃電泡芙。」「你再吃,我揍你。」他看了她一會說,走吧。後來他們來到市政廣場前的Paul,看著玻璃窗裡一枚染了紅莓汁的macaron,看了又看,就離開了。
他們牽著手,不知為何,假裝很窮困的在巴黎旅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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